高雄這個案子的行為因為沒照我們法律程序申請,是否有登載不實,是屬於輕罪,她的免職事由內涵,當事人確實知道有情事,但是否涉及刑案,這個很明顯,只是裁量高達三十三次認為守紀很薄弱,應該不是本案討論範圍,這案討論的是偵辦對象反咬他,他知道他要被檢舉,還原筆錄只是認定事實上的錯誤,這個案子違紀態樣明顯,不是這次討論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