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電子書,也有版權,如果變成多種螢幕的寬度,或者是互動性比較高的這些,其實都有權利這樣子做,只是沒有空這樣做,這樣確實是滿可惜的,因為大家看到螢幕的時候,有底限的就會想要按,也就是互動的程度,跟報紙有底線就不會按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