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非常實際的案例,而且當時事實上非常多人轉傳,為何需要判例的原因是,因為大部分都是混合型態,你講的一定是這個或一定是那個,我在學理上都同意,但實務上看到再轉傳的是這個東西,如果不靠判例,我們也不知道要怎麼樣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