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會雖然是個資辦公室的主責,也是個資法一致解釋的解釋主責機關,但目前並沒有這個能力要求衛福部部長說一定要用什麼方式執行。當然國發會可以去增能它,但實際執行的方式到最後還是衛福部自己來做。各院所有沒有刪除資料之類的,衛福部還是可以稽核,甚至行政檢查,依法都沒有問題,但是對於衛福部自己,確實目前只有立法院的立法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