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最主要的,因為授權的定義是公民到最後有最終的決策權,就是不管怎麼樣,就算行政機關反對,我們還是作為行政部門尊重各位、使用各位的意見,這裡面唯一可以達到這個程度的,我想只有公投的電子連署。因為按照《公投法》,至少有兩年的時間,行政部門不能有別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