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是因為憲政制度跟其他人不一樣,我們有所謂「院版」的概念,所以我們在院版擬稿的時期,當然我們去傾聽各方利害關係人的意見,我們可以說是幫黨團做準備工作,讓他更充分瞭解多方利害關係人是怎麼想這些事,但是一旦變成行政命令,立委覺得要備查轉審查,當然就是進入運作當中,我們當然就不會再說一句話,所以這當中我們的工作,如果以設計思考來講的話,我們是發現大家的實際狀況跟感受,我們定義出共同的價值,最多到草案,但是後面的這個草案,要怎麼樣變成預算或者是法律,要怎麼樣編列,這個也是立法院的職責,我們並沒有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