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聚焦到今天所提的部分,像在第一組的時候,大家也滿有共識,應該賦予警方更大的裁量權,「應」改為「得」的部分,這部分我們會納入考量。第二,像連續惡意的部分,大家也認為這個部分並不是不好,所以原則上,未來目前的修法方向,我還是強調6分鐘、6公里的這件事,原則上是符合大多數的期待,我們再來檢討、改進及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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