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舉發的件數是131萬7,695件,占的比例是24%,意思是有效案件是7成5左右,無效案件是2成4,我們警力的負擔及浪費的社會成本,也就是2成5,這是目前警方的困境。但是警察的工作不能講困難,但是我希望我們警力是要用在刀口上、預防方面,這是我們所期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