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於議題4現在權責機關掛科技部,我們非常惶恐,因為科技部掌理科技計畫的審議跟管考,所以科技計畫的部分我們絕對責無旁貸,其實我們已經積極在做處理了,但是政府計畫不只是科技計畫,這一位提案的民眾,他列舉出來的都是公共建設的計畫,所以這部分是不是比較適合讓國發會,因為國發會負責了整個管考的部分,科技部、工程會及其他行政業務組,我們都是會審單位,是不是建議改一下國發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