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現在法務部的體系,這件歷史事件以後,已經在法律面建立共識,不再是貪污治罪條例的案子,而是一般的詐欺,偽造文書的小案子,會不會有辦案的人員願意花很多的心力去抓,這個是問題,可能也是思考的問題,其實辦不辦協作會議,我一點意見都沒有,而是我們還是要小心,不要未來某一天突然有些什麼狀況,老師對學生不好或者怎麼樣,就開始去檢舉,然後又抓出一些粽子出來,這個是我們要一起注意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