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做協作,其實我一點都沒有什麼意見,一方面也是要法務部主動提提案,而這個問題確實從辦案的角度上,還是有一些疑慮,我先講最後不辦協作也完全沒有意見,科技部的同仁要注意一下,在當時發生教授研究費之亂,這可能有歷史地位的一件事,在這個事情之前不見得有很多的案子,在這個事情之後有些因素,也要去考慮,這個事情之後也不再是貪污治罪條例的案子,這個案子很重要,因為從辦案人員的角度來看,純粹很公立來講的話,辦層級高、貪污治罪條例的積分是很高的,當時的情況很好抓,只要去商店抓起來就是一串粽子,而且是跨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