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國家文化記憶庫,在補助上的作業辦法,是期待受補助單位在進行詮釋資料撰寫時,是採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1.0或是CC0、CC BY來提供,在這個規劃上,很多這些詮釋資料的編寫者碰到的困難,是他們本身是地方學、人文誌的學者,並不直接代表政府,所以對寫出來的東西,要以他們自身名義採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向外提供,有角色上認同的困擾。所以像這樣半官方,或是公私協力的舉措,文化部提供補助,由民間地方學、人文誌的老師們來提供資料和貢獻,實際上不希望採政府地位自居,就較適用CC BY或CC BY-SA這些通用式的開放授權條款,然後對於如何選擇、如何釐清,就是希望國發會能協助透過專頁說明來指導,前述唐政委跟國發會提的處理方式,我基本上都同意的,就是建議未來行政院指定或認可的開放授權類別的定義和說明,必須要作明顯的標示和引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