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權責機關的部分有列到行政院主計總處,我們想要提出建議免予納列,因為各機關在辦理員工健檢經費,在年度預算的相關經費去調整支應,這部分總會並沒有控管額度分配給各機關,而且未來如果這個案子形成共識、政策的話,總處也會視各主管機關預算的實際需要來適時予以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