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考量這個案子目前來講還是屬於規劃階段,就是還在針對補助年齡的部分,可能還要跟保訓會來作協調,然後針對補助對象的部分,也要放寬工友跟聘僱人員,也要跟用人機關來作一些協調跟溝通,所以建議權責機關的部分,是不是可以先把總處拿掉,以上。
針對權責機關的部分有列到行政院主計總處,我們想要提出建議免予納列,因為各機關在辦理員工健檢經費,在年度預算的相關經費去調整支應,這部分總會並沒有控管額度分配給各機關,而且未來如果這個案子形成共識、政策的話,總處也會視各主管機關預算的實際需要來適時予以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