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衛福部的回應,其實本案交通部與內政部主要協助盤點目前該部會現有的相關資料,以及該部會有哪些跟事故傷害有關的需求,這部分之前交通部有聯繫我,我也已經同意在本案當中解除列管。目前看起來的資料是已經先了解各個部會對事故傷害這件事的需求,以及可以提供的資料,因此在此同意內政部、交通部以辦理部分解除列管。作一個小提醒,目前看起來都是用次級資料的方式在彙整,其實 監察院在使用健保資料庫的方法是有一些疑慮 的,這也是本案剛開始提案的初衷,也就是如何不只用健保資料庫的模式,而且有統一而明確的傷害資料搜集策略。如果目前經過評估,還是認為以次級資料回溯的方式來評估的話,也沒有意見,但是希望可以注意一下之前監察院對於這方面使用與建議上的一些提醒,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