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等於預計從明年一月開始,不會各位開放政府聯絡人主要是「Join」平台跟部會自行的提案,也要輔佐所有有這十八項的承諾事項主辦跟協辦部會,大概這十八項其實都是類似在做協作的精神去帶入日常政府的行動當中,不管如何擴大公共參與,因為像民間會提,也就是如何讓地方創生的互動性能夠更強,或者是勞工在籌組工會的時候,可以共同創作一些工作條件或者是相關的參與,甚至向下扎根在公民與學科當中可以教師增能的方式,又或是青年政策參與,當然有一些是本來各部會就已經在做了,像公民投票電子連署,這是法所明定,這個是無論如何都會做的,還是可以用協作的方式,讓在運作的時候,可以更順暢、納入更多人的意見,以上是這個報告案補充的部分。看大家有沒有其他sli.do上想要發言或者是其他的詢問、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