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建議承諾事項是要有前瞻性、挑戰性,而且可以符合OGP核心價值,對想要解決的公共問題是有幫助的,作業上建議各個工作分組今年11月30日前能召開分組會議,研商完成行動方案承諾事項表,並期待量化指標可以訂定出來,這樣有利於後續承諾事項執行及IRM的處理,大家就會比較有明確的尺度來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