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聽起來是就警察,特別是關於警察人員獎懲標準等等,這個部分內政部協辦是沒有問題的,只是涉及教育人員等等的其他舉出來的實例,還是希望總處這邊有匯集過的回答,但是你們包含直接跟提案人討論,這個應該都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