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應該這樣子講,對我來講,如果我要創作,在以前是因為我覺得有什麼東西,好像非把它寫出來不可,等於很像那個作品透過我來到這個世界上,我只是通道、載體,這個是創作的欲望,有些小說家可以寫上百萬字,並不是每天碰到很多事情值得寫,而是有很大的故事要透過他來到這個世界上,這個情況跟可以比較放鬆的,好好跟人相處,我們聊天聊得很開心,確實是完全不一樣的狀況,但是我以前很容易說我在這個狀況的時候,我很難切換到這個狀況,然後我在網路上的互動方法又跟面對面不一樣,因為面對面是很固定的文化,就是當時在臺灣的文化,但是我在網路上,大部分都是其他國家的文化,也可以說網路有自己的文化,所以我在那個文化裡面表現的方式如果拿到這裡來表現,大家會覺得我很奇怪,反過來也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