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比較偏制度上的問題,你剛剛說不管以少報多、以A報B,實際上違反了什麼?因為你剛剛說是刑法,我只是要確認討論的範圍,因為補助款的名詞對我來講太籠統了,我出差、買便當的補助,還是大學教授從學校拿到所有的補助,我們討論的範圍是這個嗎?如果不是的話,我們就不用補助款三個字,是什麼補助款,一定有一個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