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建議我們可以帶回去作更深入的研究。 不過現在的型態非常之多,我們有一個小組,並不是一個人說了算,這個小組是不同層面的專家,會做一些比較公允的評估,我想這個問題不大。 (註:前揭小組任務係定期審查NGO向本部申請補助之案件,未具研議是否將社會創新組織納入審查對象之功能。本案將由本部NGO國際事務會進行後續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