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外交部的決定會影響到其他的部會,像教育部青年署也有鼓勵年輕人的計畫,那些計畫目前只能補助給學校的行政法人或是給一般的NGO、NPO組織,像在座很多是屬於公司社企型的組織們,其實去申請是都不會通過的,是不是有更好的做法好比把這個辦法納入之後,其實各部會還可以自己研議到底要不要補助,只是在辦法上可以開一個比較寬廣的門來歡迎這些從事國際合作、國際開發的社會創新組織有這樣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