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不是公民的年紀,也是把自己當作公民來看待,好比像現在20歲在臺灣才能選,公投是18歲才可以投了,我常常接觸的是12、13歲的朋友都把自己當作公民了,並不會說民主是20歲、18歲才來參與的事情,有的6、7歲就說要去跟爸媽去爭取公園要更好玩,這個叫做「還我特色公園聯盟」,很多組織者是需要在幼兒園遊玩的小孩跟他們的家長,說不定才6、7歲,大家也會覺得公園,那就是大家的,只要是大家的,我們就有發言權,我們就要一起來決定,絕對不是等到18歲、20歲才能說,這個是臺灣年輕人有,但是我想並不是非常普遍。不只是投票,包含投票在內,真的參與都會改變社會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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