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樣,好比像監察院現在說:「你是候選人,你的政治獻金,誰捐的、花到哪裡,每筆的細目都必須公開給大家檢視。」為什麼?因為這個並不是隱私,這個不是關於你自己個人的事情,而是關於你的選舉,這個是經過社會充分討論,還透過公民不服從,去監察院影印出來,之後建立了新的常規,這個新的常規一建立,2018年生效,民間一分析就發現在社交平台上打廣告的這件事,不受這個常規約束,因為大家的細目支出裡面都沒有這一項,表示這個完全跳過了我們的政治獻金法,我們政治獻金法說只有國人可以捐,這邊說不定有很多境外的朋友們也很想要參與我們的民主,所以花了很多的時間投放精準廣告,投放到哪裡也不揭露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