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外國財團法人在臺灣,不過這個是回財團法人法才對。不過我覺得只要有儲蓄互助社、合作社及實際有營利的部落公法人有進來,我覺得別的政黨就不是太重要,就是把實際有登錄的那把五百個列出來,不要把有登錄的排除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