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非常清楚,比起之前空屋那案的理路更加清楚,空屋那案的協作對焦還是滿有用的,可以看得出來從大前提到小前提,這邊已經有一套很完整的說法,主要的意思是沒有跨部會,雖然意見可能分歧,民眾參與熱烈,但是利害關係人所看到的狀況跟我們空屋稅的基本討論、觀點立場並沒有改變,簡單來講就是這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