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照例問一下,因為這個聽起來還在行政的範圍,並不是要去修改什麼,因為已經有國家語言發展法、文化基本法,主要是對他們執行的方式,看可不可以讓這些部會的綜合效果更強,而不是為了要去更改什麼現有的法律,對不對?先訂這個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