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當中有定檢期間來到檢,大概只有五成,所以花了很多行政成本,因為空污法修法以後,有車籍資料、沒來定檢就會被開單,所以大概還有250萬輛的車主,可能隨時都會被環保局開單,所以後面接下來是訴願案,大概一半以上是機車未定檢,然後被開罰單的民眾來訴願,就是說不知道什麼時候去檢驗,他說有去檢驗了,像行照是到8月,而是6月去檢驗,環保局說是去年度,說今年度還沒有檢,明明6月才檢,但是10月又被開單,所以訴願的案子非常多,我們就想到這個檢驗期間是不是可以把它變成年度,也就是在109年12月31日之前有做檢驗的話,那就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