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實,我們目前看到的,其實就像坐您右邊的這位朋友,也就是協會控公司的狀況,當協會控公司是法人股東的話,公司部分是接受投資人的錢,這個錢只能買分潤,控制權還是在非營利為目的的組織深,如果是協會的話,當然是從多元就業來看,就是社會團體相關或者是人民團體法相關的社會或者是職業團體來補助,但是在公司這邊,也就是把這個非營利為目的的組織,釋出來的一些有市場價值的一些產品或者是服務,然後進一步再說服投資人能夠投資,這個是比較常見的方法。有沒有什麼想要補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