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1%以上作為員工酬勞,提撥百分之多少作為捐贈公益團體,也就是公司有多少盈虧的時候,應該要填補,甚至這些稅金都是要繳的,但是在法規上的訂定是,如果有盈餘,應該先提繳稅款,所以在有獲利的情況之下,本來就可以先捐,剩下的在成為盈餘,才開始提列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