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議題當中看起來可以碰的魚種裡面是不是要限制,如果要限制,基本上現行的規範當中,如果真正法律規範的是在漁業法當中的禁魚區或者物種大小,像是不是可以抓,澎湖訂了很多魚種不能抓,像海膽要7月1日、殼徑幾公分等等,是有一定的規範。我們在裡面訂定友善的釣法,這當中其實是鼓勵交易的性質,並沒有任何的防禦授權,所以還是建議這個部分由農委會來主政,海委會協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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