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有分是商業捕撈或者是遊憩,或者是自己使用狀況,在漁業法當中,本身針對特定魚種沒有訂定或者是禁魚區,甚至是體藏的大小等等都有限制,在海委會裡面是屬於保育類的野生動物這一塊,這個是連碰都不可以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