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講到政府要去相信人民,如果政府覺得人民比較懂,人民到最後就會有創新的見解,如果政府覺得人民都是不懂的,也不需要參與,這樣到最後人民對政治也會喪失興趣,那就像在司法部門,我們知道日本跟臺灣最近都通過了讓國民來參與審判的做法,也就是不是只有法官最懂,國民法官也可以從各自的角度提出專業法官,因為大部分的時間在做法律工作,而沒有的生活經驗而獲得見解,像這種共融的感覺是最重要的,如果沒有這樣共融的感覺,就算所有法庭上的這些事情都邀請大家參加,大家也不想來參加,所以就是要讓大家耳熟能詳,覺得原來有國民法官的這件事等等,日本好像花了四年的時間才做到在街上隨便問人都說有國民法官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