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兩種確認的來源供給,A是台語文科系修一些學分加實習可以應徵這些工作,B是畢業後回到學校修六十六學分,一樣會有閩南語教師證一樣可以應徵這些工作。這都是確定的。但法規預告是要增開一種,不然你增加的資格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