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匯流排的角色可能還是跑不掉,因為要本於權責,去把剛剛的那句話,因為我們是有逐字稿,你們作為匯流排的角色及如果要加強任何關於這部分需要經過多方利害關係人的會議程序等等,就是iWIN的東西,如果你是作為主責機關,就是非得回應不可,那當然是不妥當,但是如果是作為協辦,就是在程序上說明民間的組織如果想要更改分案標準的訂定、爭議內容的審查,說不定也知道,但是連署人未必知道,這個本於你們跟iWIN的關係給你剛剛的文字,我覺得並不是很麻煩到NCC,而且絕對不是當作宣傳部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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