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各位與會先進大家好,這邊是內政部報告,因為這個議題主要涉及到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修正,所以內政部這邊要提供一些意見,針對中選會的提案,本部認為不適合作為協作議題,理由總共有以下三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