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吳君薇,簡短發表意見。過去地方青年之前是透過公所向中央申請地方創生的提案,最後在執行的時候會有中央跟地方政府有不同調的問題,或者是資訊有些落差,比較具體的案例是當地方青年想要申請SBIR,把地方創生計畫執行更加補足全面、盡善盡美的時候,會被認為過去在中央補助給公所的創生計畫已經包含了這個部分,未來是不是可以簽署無重複補助的聲明書就可以澄清這樣的問題,也讓中央跟地方的資訊來作整合及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