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實,講演算法聽起來是數學、很抽象,但我想都是程式碼,非常具像可以改的東西。很像我們對臺灣來講,我們常常有句話是「任何你出生的時候就有的東西,就是世界自然的規律,但是出生之後才有的東西就叫做『技術』」,所以對臺灣來講民主就是技術,因為到十五歲才第一次看到原來大家可以投票選總統,1996年的時候,那個時候全球資訊網已經相當普及了,所以對臺灣來講,民主並不是很像監牢不可破,已經兩、三百年的傳統悠久,不是的,是每次我們覺得憲法不太夠用就來修正一下,我們對於法體系的理解是當作且站且走,不夠用就來改變一下科技,就像你試不同的半導體、積體電路是一樣的道理,所以演算法對我們來講,也不是抽象、牢不可破的東西,每次你只要按右鍵就可以來看原始碼,就可以來進行編輯,所以這件事也告訴我們說如果是以程式碼的角度來看的話,重點並不是小孩要學著寫程式,更重要的是要看到各種東西都是要看原始碼的衝動,像現在很多小孩會玩樂高,也會玩樂高獨家贊助的Scratch程式語言,這個並不是打字,理論上並不是寫程式,而是像搬積木一樣,這些程式絕大部分都是從頭寫的,小孩看一個別人已經寫好的遊戲、教學等等的軟體之後,把別人已經寫好的,看它的積木怎麼排的,抽換裡面的素材,像最常做的是把主角改成自己,改變自己喜歡的顏色、背景音樂等等,這個就變成混搭,有這樣子混搭的能力時,就會發現像專業的程式設計師也是如此,我們看到一個問題要解決的時候,就會看開放原始碼的程式庫,就把問題解決到九成了,稍微改一下,把兩個寫好的東西放在一起,就可以解決這個社會上的問題,所以如果每個人都有像這樣的素養,整個社會就不會變成像一小部分的人變成法律的運行,像立法委員、大法官、法規會的朋友知道法律,其他的人不懂法律,要聽這些人解釋,這個即使是法制的國家,大家的生活都會很悲慘,但是並不是這樣子,我們的法律素養是要讓大家知道在上公民課的時候就知道什麼是公民不服從、每個人是怎麼樣的人權,看到國家的權利跟人的權利有競合的時候,有什麼救濟的途徑,不需要循法律的專業,比你稍微懂一點的人,在哪裡,就可以幫助你做法律的白話文運動,這個時候就會有轉譯者的功能,所有的人比自己更懂一點法律的人,轉一些不懂法律的朋友,這樣的話,大家都是code maker,可以改變這個社會運作體系的人,所以法律的人、作用法、組織法是如此像演算法也是如此,只要大家都不吝惜於去看原始程式碼,而且覺得不順的時候覺得自己去修改,為何是把開放式的創新當作臺灣的教育,不只是國民教育、也是在終身教育裡面看得這麼重,希望每個人都是創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