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只是單純問題,我不知道提案人說法的合理性有多高,這是一個問號,我只是問說假設要差別待遇,有沒有前例?至少下一次會議我們要知道有沒有特殊例外,還是就遵照WHO的做法,只要輕毒就可以輸入製造販賣等等,這遊戲規則我們大家要先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