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如果這個要用co-create的方法做,要先證明在幾個目的是要聯繫不同的學校,對不對?所以你至少還是要挑兩個學校,你得自己吸收成本來證明這比他們自己本來的方法好,不然我如果是教育局,我為何要放你?這兩個學校本來都有各自的系統了,而且說不定都是在拿我的錢了,你現在要證明的是,你這兩個學校加在一起會省教育局的錢,這樣子才有pitch的角度來做,因為從教育局的角度來看,本來就有經費讓各校申請,這個是屬於跨校系統,你除非可以比各校分別建置省錢達到相同或者是更多的效益,不然我是教育局,為何要給你第三份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