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因為其實這個是滾血球式的,如果說新經濟移民法的業務機關來幫忙的話,我想國發會至少也視協辦,假設投票到最後是用這案的話,我想之後主協辦都是投票過了之後再來討論,但是有聽到勞動部的意見,非常感謝具體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