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是,因為這部憲法裡面蘊含著直接參與政治,不完全靠代議政治的精神,這個是所謂罷免、創制、複決等等的權利,而這些權利當時在這部憲法設計的時候,其實是很先進的想法,就是當時他們參考的主要是瑞士來做,所以也是為什麼國家的名字叫做公民的國家,而不是純粹共和代議的國家,所以我想直接民權的概念,本來就在孫文老師的學說裡面實然面不得不修改、因然面又得直接參與,這個就變成很有彈性的政治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