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的校長同意我不要去,讓我去大學學習比較好,因為當時沒有實驗教育的法律,那個強迫入學條例,所以不去是會罰款的,而是校長幫我去謊報可以入學,當然現在也過了追溯期了,也沒有什麼問題,很尊敬我的中學校長,所以如果校長說可以的話,我爸爸也不會有什麼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