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院這邊核定得快,第一項會先發生,第二項目前還在構想的階段,當然構想階段越早,委員參與的就越多,所以我的意思是已經在院核定、法規會了,不要說你們,我也沒有什麼好參與的,所以這個情況之下,我相信在後面的部分,接下來還有很多需要委員來幫忙的,但是剛剛委員提了一個相當具有開創性的主意,我不知道您的想法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