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還有一些比較細節的部分,像各單位資訊系統的嫁接、連接,把這些都做好之後,接下來才是回來談法源依據,原則上是可以回到現行的要點去修正規定,對於現有的量能,除了延續追蹤查核之外,如何建構後市場查核的機制,是接下來要面對處理的問題,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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