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的,我們也不希望編擬新的要點時可以參考,但是這個又不像性別影響評估,已經有一個現成的制度在那邊,不可以做一個新法規都要做合作社影響評估,這樣有點奇怪,所以拘束力是介於強跟完全建議的中間強度,看合團司有沒有要推薦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