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位翻閱到第6頁,對於 合作事業關鍵字彙編 ,我們本來以為這個是很簡單的關鍵字,後來真的是不簡單,同仁被我退了至少五次以上,我們試著從部會的角度來看文字,所以我請同仁搜羅了各部會的相關法規、政策方案及計畫,我們試著這樣做,大家在做政策方案、法規時,都會下一個申請對象、適用對象、補助對象、獎勵對象、委託對象、申請對象、申請資格、組織形態、許可對象、或是本法、本條例、本標準、本要點所稱某某業,指的是依某某法設立之組織,類似這樣的關鍵詞,我們是不是拜託各部會能夠檢視或者是考量合作事業可以納入的可能性,所以在後面有做了一個列舉,比如像合作社適用的狀況,最適當的是法人組織、團體,因為在合作社法第2條明文合作社是法人,我們發了登記證之後,就取得法人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