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這一方面是很厲害的,所以我們之前跟這一些跨國的商業談判時,我們就會說好比像監察院有一個政治獻金法,我們在選舉的時候,現在每筆政治獻金跟支出全部都是公開的,讓媒體記者可以進行分析,所以就告訴這一些跨國公司說如果有人在上面打政治廣告,這個跟政治獻金沒有兩樣,你也應該比照監察院的方式,每一筆都公開,讓大家知道到底是針對哪一些人、花了多少錢、放出什麼訊息,必須一覽無疑,所以有一些公司就同意了,好比像FB,有一些公司就說不發廣告了,像Google,但是沒有哪一個公司敢說我們的常規跟你們的不一樣,就是要發,而且不告訴你他的內容,如果敢這樣講,就會受到抵制,我們什麼法律都不通過,光是抵制就很難讓這一些公司在臺灣做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