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可以理解,快慢每個人理解都不一樣,總歸我只是要確認,因為他的主要訴求就兩個,事故數這我已經解決,另外是有沒有壅塞,這看起來我沒辦法回答他,他講的不見得對,但我無法說他錯,這到時候提出來討論要等數據更多驗證,各執一詞沒有意義,你覺得我覺得這樣沒什麼意義。有些資料要補充,時間點,幾月幾號到幾月幾號,再來是違規件數,用白話文展開,還有交通事故數,你可以附註在下面。前面十三個你先整理數據,沒有啟用的只是列表,不是那天討論重點,你就放在下面。上次是不是還有請交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