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因為剛剛我想問的問題,還有一個部分是高委員希望叫做「汽車道路使用費」,運研所的具體提議是「養護費」,使用是感覺上需要用使用者付費的角度,養護是支用的科目,也就是用來養護等等,所以還是有一個滿不同的感覺在裡面,所以我們先不管燃料使用費的部分,完全以使用跟養護來講,你們有偏好嗎?